安全论坛 | 鹤矿论坛 努力构建始终受控的双重预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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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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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始终受控的双重预防体系

 

南山煤矿矿长 李佰村

 

 

进入今年以来,南山煤矿全面落实公司安全工作部署,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切入点,努力降低轻重伤事故率,全力开展“6332”安全预控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全矿上下共同努力,双重预防预防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求真务实,牢固树立双重预防先进理念

20183月,被黑龙江省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局和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选为“双重预防机制”示范矿井后,为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先后到国内三家先进企业考察学习,经过消化吸收先进理念、管理模式和工作经验,从自身找差距、补短板,从各专业科室抽调7名业务精、能力强的工程技术人员,成立双重预防工作室。结合矿井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南山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将“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严防安全风险演变成隐患;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控制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做为我们“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指导思想,确了职责分工、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公告警示、信息管理、安全培训、考核管理等内容。

二、职责明晰,提升全员双重预防意识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成立了矿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专业负责人为副组长,职能科室为成员的“双重预防机制”领导组织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双重预防机制组织机构的协调联络、会议召集、落实督办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双重预防”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矿长、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区队级管理人员职责,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管控落实”。成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组,成员由专业负责人和专业科室技术负责人组成,对本专业安全风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制定管控措施。现我矿已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5个,副总以上领导、职能部门、区队、班组及岗位人员职责37个。

二是强化专项培训。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理念,坚持依法培训、按需培训,把提高员工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做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

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面。入井及地面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以及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风险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每年采取班前培训和脱产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多次聘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专家,对矿副总以上领导、区队、专业科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使干部职工在学习中掌握井下重大安全风险点和管控措施。

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每年对技术人员进行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等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使技术人员掌握更全面的业务知识,服务好井下工作。对职工采取班前培训、微信、“e课堂”有效形式宣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将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中,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灵活性、实效性的培训,提高了全员专业技能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1-6月份,对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培训995人。

三、严控流程,规范动作实现常态化

按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1+4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即:1次年度辨识,4项专项辨识。

一是开展年度和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负责组织开展,各专业成立辨识评估专家组,重点对矿井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风险源,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将辨识评估后的结果由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编制成年度评估报告,建立安全风险单元划分台账、风险点及重大风险清单台账,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为指导和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2019年以来,全矿辨识出安全风险单元57个,共计排查出安全风险点288个,其中红色风险6个,橙色风险57个,黄色风险165个,蓝色风险60个;专项辨识评估出重大风险4个,较大风险22个,一般风险62个,低风险9个。针对红、橙、黄、蓝标识的四种不同等级风险,分别由矿长、分管副矿长、业务科室和区队负责人、班组长等分别负责,并相应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解决了“想不到、看不到、查不到”的问题。

是进行分级管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是整个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对辨识评估后的各类不同等级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加强现场管控,以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在此方面,制定了完整的管控措施,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管控。主要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通过隔离风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测监控等措施,达到监测、回避、降低风险的目的。针对红、橙、黄、蓝标识的四种不同等级风险,分别由矿长、分管副矿长、业务科室和区队负责人、班组长分工负责,逐级落实管控责任。即发生红色极度危险安全风险时,由矿长制定相关管控措施及实施办法,对红色安全风险实施管控,以此类推,蓝色较低风险则由现场班组长及时管控。

定期检查是风险管控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矿长每月组织对红色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分管副矿长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红色和橙色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检查分析,专业科室、区队负责人、班组长分别对黄色风险、蓝色风险进行检查分析,实施有效管控。对新发和变级的安全风险则按照专业、范围对口原则,由红、橙、黄、蓝色风险相对应的管控主体进行管控。

三是绘制风险四色分布图和作业风险对比图。为准确掌握安全风险的数量、分布、等级情况,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生产设施、作业场所等区域存在的不同等级风险,使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在矿井风险点四色图和风险区域分布四色图上。现已制作雨季“三防”、工作面水、火、瓦斯、突出等5份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同时,对井下重点工作区域、工作岗位进行统计评估分析,形成作业风险对比图4份;由于岗位作业风险等级难以在平面布置图中标示,根据岗位作业风险辨识结果形成柱状图,突出工作重心,形成岗位作业安全风险对比图,依据岗位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四、综合治理,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始终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来抓。

一是编制年度隐患排查计划和月份隐患排查方案。每年年底前,根据采掘生产接续计划、灾害类型、季节变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上年度隐患统计分析、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由矿长组织分管专业负责人、业务科室、区队相关人员编制并下发年度隐患排查计划,确定工作目标、排查方法、排查范围和工作重点,做到覆盖所有作业场所。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编制分管范围内月度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落实排查人员,细化排查工作内容和排查重点,经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汇总后,形成全矿月度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是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区队,按照年度隐患排查计划开展一次覆盖生产系统、采区、工作面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分管负责人按照月度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每旬开展1次全覆盖的事故隐患排查;业务科室对井下本系统作业场所进行全覆盖日常排查;区队每天对本区队所有作业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班组每班对本班作业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岗位人员随时对作业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并撤出作业人员。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对矿排查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根据分类、分级标准,建立事故隐患治理档案,明确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实现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对上级部门查出或挂牌督办的隐患,由安全监察处负责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检查或挂牌督办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负责人,限期完成治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在治理时现场设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检员现场监督。在治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信息上报、挂牌督办、公示监督、工作报告等管理制度,隐患治理完成后,组织分级验收并签字,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并将督办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电子、纸质信息归档立卷,分类保存。

今年1-6月份,南山煤矿通过加强重点风险源盯防,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开展月份全覆盖隐患排查8次,旬隐患排查108次,特殊时期隐患排查10次,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236,同比下降23%,全部做到闭合整改

五、实时监控,跟踪管理,实现安全风险预警销警

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束后,按照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对辨识出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利用仪器设备进行监控管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各项数据全部反馈到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由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对风险源数据库进行更新,对红色风险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转,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利用QQ、微信工作群形式第一时间向基层单位进行公示,并采取班前培训方式及时向员工进行预警。同时,根据地质状况、生产规模、采掘工艺、瓦斯赋存情况、风险源分布情况和辨识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划定重大安全风险区域,并在划定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按照措施规定在指定位置设置警戒人员,严控人员进入重大安全风险区域。

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确认措施取得实效降低风险等级后,及时告知相关单位解除风险,实现风险的预警销警,确保风险的持续在控、可控状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大风险公告栏7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823张,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应急措施。

六、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定期对双重管控进行考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各业务科室对管控过程实施跟踪指导,双重预防机制办公室进行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未按计划开展工作、达不到效果要求的,纳入过程监控,并与安全绩效挂钩考核。发生因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被公司和矿安全监察部门经济处罚的,一律从严问责,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一是定期进行考核。安全监察处每月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进行考评,结果低于90分,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罚款500元;考评结果低于80分,对专业科室责任人罚款500元,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罚款1000元;考评结果低于70分,对矿分管负责人罚款1000元,专业科室责任人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罚款2000元。

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系统和区科双重预防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全面、措施不落实的;安全风险或隐患不报、谎报、迟报的;安全风险或隐患治理结束后,未申请、未组织验收等行为的,依照公司和矿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上述行为重复出现的,第一次给予罚款500元,存入安全监察处罚档案;第二次给予处罚1000元,并由系统领导约谈;第三次按严重“三违”过七关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全矿进行通报。

今年以来,工伤人数1人,同比下降89%,千人负伤率为0.36;“三违”人数70人,同比下降55 %,杜绝了瓦斯报警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