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省委书记、省委金融委员会主任许勤主持召开省委金融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部署,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不断开创金融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省长、省委金融委员会主任梁惠玲讲话,省委金融委员会副主任陈少波出席。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事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建设金融强国提供了科学指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为做好金融工作注入强大动力。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扎实推动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金融强国作出龙江贡献。
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和龙江振兴发展大局。要提高金融服务发展质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引导金融资源投向科技研发、产业建设、现代农业、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支撑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重大战略,助力科技创新和“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振兴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要着力金融改革创新,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引进优质投资基金和管理机构,促进基金运营专业化市场化,鼓励市场主体多元股权融资,以改革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深化央地监管协同,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完善地方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增强金融治理能力。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落实中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和我省工作措施,有力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守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抓好本地区金融发展和稳定工作,省委金融委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省委金融工委要加强地方金融系统党的建设,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推进金融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金融干部人才队伍,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委金融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听取省委金融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工作汇报。
省委金融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